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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北京石渠雅集提醒藏友谨防上当
  一段时间以来,北京石渠雅集接到多起客户反映有人冒充石渠雅集人员进行相关诈骗活动,包括有:私自刻制石渠雅集公章,谎称可以出具石渠雅集鉴定证书等名目繁多的方式。
  北京石渠雅集提醒:
  伪造公司印章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是指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刻公司的印章的行为的犯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
  此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北京石渠雅集自2004年3月成立以来,一直秉持诚信为本,为社会各界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真实的文物鉴定服务
  北京石渠雅集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收藏者谨防各种名目手段的诈骗方式,防止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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