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书画鉴定学是基于对书画本体的认识,这既是鉴定的基础,又是鉴定的制高点,即要懂得书画艺术的用笔、用墨(色)、造型、章法等,从艺术的角度根据技法、风格对书画作品进行品赏与鉴定。基础书画鉴定学可围绕南齐谢赫提出的"六法论"展开,按照"六法"的新序列,可对书画作品进行整体观照:应物象形(造型学)、随类赋彩(色彩学)、骨法用笔(笔力学)、经营位置(章法学)、传移模写(创作学)、气韵生动(鉴定学)。其中,气韵生动是创作的最高境界,也是鉴定的审美标准,所谓"望气"的根源也基于此,它表现了对主、客、本体三者高度统一的审美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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