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宝会上,专家接触最多的是来自市场的古玩仿制品和粗制滥造的赝品。假货充斥,让人们防不胜防,有的还是花大价钱买来的,令人十分惋惜。古玩打假,成为了人们热切期盼的事。但古玩市场确实不好打假,古玩进入市场就具有商品的特性,但它又是特殊的商品,不好打假是由其特殊性决定的。
第一,工商、文化、质检等相关部门对古玩须有鉴定的能力才能打假,也就是说,必须先能辨别古玩的真假。目前的实际状况是,文物鉴定部门鉴定队伍的力量有限,没有余力投入到那么大的市场来打假。有些职能部门没有配备古玩鉴定人员。因此,鉴不了真假也自然就打不了假。就一件假货而言,你说它假,出售者便问你为什么,说不出个一二三,便没有依据。更何况他还会用“工艺品”来搪塞。尽管如此,近些年来,省会工商部门时有打击非法制造假古董的案例。据报载,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省会工商部门先后打掉多个用树脂胶灌制仿古玉摆件的作坊,有效地扼制了假货的生产。
第二,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在古玩城、古玩店办理营业执照时,并不完全以经营古玩真品为条件。这样,经营者便可有意无意地进行真假混合经营。还有一部分人觉得经营“古玩店”卖出的都是艺术品,卖出仿品、工艺品买者自愿,无可厚非。这或许是一种新的经营理念,是经营者的谋生手段,市场尚允许这种经营方式存在。
第三,假货中有的仿品制作精良,具有工艺品的美感,有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加之古玩有限,不可能完全进入市场,市场需要仿品进行补充;仿品没有真品那样昂贵,可以满足社会上大部分喜欢艺术品人群的需求。“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便是仿品、假货能生存的原因。从这个角度看,不好打假或不宜打假。
第四,古玩中的假货不仅真假难辨,价格也没有一个约定值,它酷似艺术品,没有一个稳定价格。例如一件假瓷瓶,你当普通工艺品买的,也就是说货主出的价你接受了,那就成交了,谈不上打假。但如果他说这件瓷器是真品,你也当真品买了,事后发现打眼了,找他退货,理论后通常大部分货主会给退,但你也会付出一定的代价。如果要维权打假,你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事实上多数人会选择放弃维权。
第五,从法制和政策层面来看,文物法没有明确规定文物的仿制品、假古玩不能进入市场。国家拍卖法例外,其第61条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但同时又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此可知,拍卖场打假也不容易。如今,人们文化需求不断提高,蓬勃发展的艺术品市场,古代艺术品交易,高等级的国家级文物交易已经频现大拍卖场。在这种形势下,公民个人依法持有和交易高等级文物已不鲜见,这是国家文物法允许的。但在大拍中偶有高级假货成交,需要打假时,买受人想打赢官司极不容易,多数案例以调解告终。可以想见,在其它场合公民买到假货打假,更是一件不易的事。
古玩打假确实有很多难处。古玩行制假贩假已是经年顽疾,治理谈何容易。相信国家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古玩市场的现状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尽可能地保护各方利益,总会研究出可行的解决办法。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市场的这种状况一定会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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