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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盟书的价值
  作者:成文生
  侯马盟书是山西省文物管理工作委员会侯马工作站为配合地方基本建设工程,于1965年12月中旬,在山西侯马东周盟誓遗址(即晋国遗址或称晋都新田遗址)中发掘出来的一批盟书。该遗址面积约3800馀平方米,当前只发掘了其中的326座竖坑。盟誓遗址可以分为甲、乙两区,甲区集中于遗址的西北部,这里的竖坑较小且又密集,互相叠加打破的情况较多,盟书就是从这个区域出土的,故又称该区为"埋书区";乙区为甲区以外的遗址,该区竖坑较大且较分散,面积大,重叠打破情况少,未见盟书,故又称为"埋牲区"。这批盟书共计5000馀件,可辨认者为枚。同时,该盟誓遗址还出土有玉器、丝织品和陶器残片等遗物。
  关于侯马盟书的研究,自从张颔先生在《文物》1966年第2期上发表《侯马东周遗址发现晋国朱书文字》一文之后至今,相关的学术论文不断涌现出来,使得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虽然一些学者在部分问题上仍有分歧(如侯马盟书的主盟人问题及盟誓时间问题等),但对侯马盟书在研究春秋末期晋国内部阶级斗争的历史、东周盟誓制度、中国古代书法艺术史和古文字学等方面的价值都异口同声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对此,本文木再赘述,而是试图通过对盟书内容、书写情况和该遗址、遗物的细微之处的爬梳,从侧面对侯马盟书及其遗址、遗物的价值做进一步的考察。
  -、侯马盟书所反映出的"盟"、"誓"、"诅"、"蛊"和"卜"、"筮",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盟,《说文解字》引《周礼》曰:"国有疑则盟。诸侯再相与会,十二岁一盟,北面诏天之司慎司命。盟,杀牲歃血,朱盘玉敦,以立牛耳。"《周礼-司盟》:"掌盟载之法。"注:"载,盟誓也,盟者书其辞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加书于上而埋之,谓之载书。"盟,古文从明。《释名,释言语》:
  盟,明也,告其事于神明也。"《正字通.皿部》:"盟,心盟。郑思肖曰:臣子盟檄何义?臣不敢忘君,子不敢忘父,誓吾心不变曰盟,劝国人忠曰檄。"故"盟"应解释为古代诸侯或个人在神前誓约、结盟,向天发誓,永不变心。誓,《说文解字》:"誓,约束也。从言,从声。"《字汇,言部》:"誓,约信也。"《正字通,言部》:"誓,以言语相邀约为信用誓礼。"所以,"誓应理解为表示决心的话或行动,与"盟"的区别正如《礼记,曲礼下》所言约信曰誓,莅牲曰盟",盟为用牲之誓,故盟必有誓,誓未必有盟。
  诅,《尚书,无逸》:"民否则厥心违怨,否则厥口诅祝。"孔颖达疏:
  诅祝,谓告神明令加殃咎也,以言告神谓之祝,请神加殃谓之诅。"即求神加祸于人。同时,"诅"亦有盟誓之义,《左传,宣公二年》:"初,骝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杜预注:"诅,盟誓也。"《汉书,赵充国传》:"先零遂与诸羌种豪二百馀人解仇交质盟诅。"《周礼,诅祝》:"掌盟诅。"郑玄注:"盟诅,主于要誓,大事曰盟,小事曰诅。"贾公彦疏曰:
  盟者,盟将来;诅者,诅往过。"但是,侯马盟书中的盟辞用朱书,而诅祝用墨书,似乎又说明盟与诅在具体操作时也是有区别的。蛊,往往与诅有联系,"蛊"的解释多种多样,有"腹内中虫食之毒"、"古籍中一种人工培养的毒虫"、"枭磔死之鬼"、"伤害人的热毒恶气"和"蛀虫"等解释,但总的来说是一种害人的东西,又引申为一种害人的邪术。《汉书,武帝纪》:"(按〉道侯韩说、使者江充等掘蛊太子宫。"又《江充传》:"是时,上春秋髙,疑左右皆为蛊祝诅,有与亡,莫敢讼其冤者……赞曰:江充造蛊,太子杀;息夫作奸,东平诛。"可见,"蛊"是加害别人时诅祝所用的道具。
  卜,《说文解字,卜部》:"卜,灼剥龟也。"段玉裁注:"灼剥者,谓炙而裂之。"《诗经.大雅^文王有声》:"考卜维王,宅是镐京,惟龟正之,武王成之。"郑玄笺:"稽疑之法,必契灼龟而卜之。"它是殷周时期的一种用火灼龟甲、兽骨取兆以占吉凶的行为。筮,《说文,竹部》:"筮,《易》卦用蓍也。"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2:"筮者,揲蓍取卦,折竹为爻,故字从竹也。"可见,筮是用蓍草占卦以测吉凶的行为。应该说,卜与筮是两种不同的占吉凶的手段。在侯马盟书中就发现了三件有墨书〔陈梦家先生认为侯马盟书的朱书、墨书之法是继承了殷代武丁至文丁时甲骨上的朱书、墨书并行之制)占卜记录的圭形和璧形玉片,其中一件圭形玉片上就同时出现了"卜"、"筮"二字。《尚书,大禹谟》:"龟筮协从,卜不习吉。
  《诗经,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左传,僖公四年》:"卜之不吉,筮之吉。"《论衡,卜筮》:"俗信卜筮,谓卜者问天,筮者问地。蓍神龟灵,兆数报应,故舍人议而就卜筮,违可否而信吉凶。"可知,中国古人在占吉凶时往往是卜与筮并用,而侯马盟书中墨书的卜筮类玉片就较原始地反映了这一情况。
  二、侯马盟书的异体字所反映出的秦始皇"书同文"的伟大意义。
  秦始皇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封建皇朝的建立者,在其巩固中央集权的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设郡县,统一法律、度量衡、货币和文字,修驰道,毁六国关城等等,对秦帝国的社会发展及其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春秋战国时代的文字,在各种出土的青铜器、陶器、货币、印玺及竹木简牍、帛书中已有零散的发现,但像侯马盟书这样比较集中且大批出土的玉石片上的文字,还算是首次。侯马盟书不仅让人们对秦统一以前的文字发展演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而且也从另一个侧面折射出秦始皇统一文字的伟大功绩。侯马盟书作为春秋晚期晋国的一种较为正规的官方文书,其小部分文字仍保持着商周时期的文字风格与形态,而大多数字的形体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侯马盟书父字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一字多形。盟书许多篇章的内容是大致相同的,故盟书中的文字很多是重复的,但这些重复的文字并不是完全相同,而是异体字、通假字层见叠出,为释读带来了很多的不便。例如,从《侯马盟书字表》中可见:"守"字有16种写法,者"有28种写法,"复"有54种写法,"腹"有97种写法,"嘉"有114种写法。侯马盟书文字仅是大体同一时间同一地域所使用的字体,就已经出现了如此众多的异体字,更不用说诸侯割据林立的整个春秋战国时代的文字有何等的混乱了。秦始皇统一文字就是废除了各国不与秦文字相合的区域性文字,而统一使用小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我们可以想象到这一睿智举措的伟大意义。
  三、侯马盟书的书写情况和盟誓遗址、遗物的形制所反映出的"礼坏乐崩"现象。
  仔细阅读侯马盟书的内容就会发现一些问题:盟辞的字句有脱、衍、漏、略的现象,特别是"而"、"者"、"之"、"及"一类的字就时有增省,如:"不之守二宫"衍一"之"宇,"麻夷之非是"也衍一"之"字,"从此盟此者"为"从嘉之盟"之误等。盟辞中被打击对象的名字时有前后参错,如委质类书中被诛讨的对象的名字就往往互易前后位置。参盟人的名字有时也会被误写在主盟人名字的位置上。个别盟辞中还脱落了重要的字,使得文义变成了相反,如:"敢不尽从嘉之盟"误写为"敢尽从盟"。商周时期极为严格的盟誓制度,到春秋末期似乎已经不那么为人们所严格执行了,只是简单地走过程而已,尽管也有让鬼神监督的话语。也难怪孔老夫子在那里痛苦地大声疾呼"克己复礼"了。出土于西北地区的新莽时期的简牍也有一点类似的特征。现已发现新莽时期以前的简牍多为较规整的隶书书写,看上去一目了然,而到新莽时期简牍的书体就显得极为撩草,这或许也能反映出新莽时期人们的一种心态。很多的新莽简就记录了当时西北边塞粮垧拖欠的情况,欠饷已经成为当时的一种普遍现象,再加上内忧外患的动荡局面,食不果腹的刀笔吏们抄写公文时也就不那么执着了。
  盟誓遗址中的竖坑多有互相叠加打破的情况,竖坑的深浅也不一致,浅者40到50厘米,深者达6米以上。坑口的大小亦各有差异,最大的长1.6米,宽60厘米,而最小的长50厘米左右,宽25厘米。坑内的盟书堆放方向与组合似无一定的规律,且一些很可能是制作玉器的剩馀材料也被放人遗址中。遗址中出土的210馀件玉币中,器形规整、制作严谨的只有少量的璧、圭、璋,这与《尔雅^释器》等古籍对这一类器物的严格规定是相悖的。已发掘的326个坑中,共出土羊骨177具、牛骨63具、马骨具,在填土中还有一例鸡的骨骸,有67个坑没有埋牲。牺牲的埋葬姿势,或俯,或仰,或侧,没有一定的规律,甚至一部分牺牲是活埋进去的,《礼记-曲礼下》:"盟牲所用,许慎据韩诗云:'天子诸侯以牛豕,大夫以犬,庶人以鸡。'"盟誓遗址的埋牲显然是一种僭礼的做法。总之,盟誓遗址和遗物的形制已不是严格按照礼仪执行了,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春秋末期"礼坏乐崩"的现象。
  四、侯马盟书中标点符号所反映的当时标点符号使用惰况及与汉简的关系。
  从殷商时代的甲骨文,我们已经能看出一些作为标点语句的线条隔离的用意。西周时期的金文则通常是利用句形的排列组合来表示其分段和提行的用意。作为春秋晚期作品的侯马盟书,其盟辞中也有些看上去较规整的标点符号:在"子孙"、"邯郸"、"之所"等合文的后面有用两点"^"表示的合文号;在"君所"二字的后面也有用两点"^"表示的重文号;在不少盟辞中还有用一点"-"表示的句号,凡47例。其中,在"以事其宗"的后面有3例,"改助及奂"后面2例,"改"字后面有1例,"子孙后面12例,篇末结尾处29例。可见,上述符号在当时的使用已经比较普遍,而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这些符号中的合文号在长沙子弹库的战国帛书中也屡有出现,重文号在汉简的很多长篇文书中就更多地被使用了,此可略见它们之间是有传承关系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盟辞中篇末处的句号及最后一字往往写得较大或较流畅,这与汉简文书中句末"敢言之"的"之"字的写法恰有几分神似,或许这也是汉简文书对先秦笔法的一种继承的表现。
  总之,侯马盟书的价值体现在很多方面,从不同的侧面都能有不同的反映。若想能够真正全面地理解其价值,就得结合盟誓遗址、遗物及相关学科知识对其进行综合、全面的考察。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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